地质与测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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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学生考试校规须知

2020-06-19 

亲爱的地测学子:

期末考试如期而至,为保障同学们顺利地度过期末考试,请同学们务必严格考风,严明考纪,严格遵守校级校规,营造良好考风学风,以下是《天津城建大学学生考试校规须知》,请查收

按照我校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警告处分

(一)未按指定位置就座或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的;

(二)拒绝出示规定的考试证件的;

(三)未经选课或者未经任课教师允许而擅自参加该课程考试的;

(四)开考前,监考教师发现桌面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相关考生未清除或及时报告者;

(五)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不交试卷的;

(六)在考场外议论考试内容、大声喧哗,影响考试,制止无效者;

(七)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一)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打暗号、做手势、交头接耳,经监考教师口头警告不改的;

(二)用规定外的笔、答题纸、草稿纸或者在试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三)将试卷置于不适当位置,要求其改正而不服从的;

(四)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进出考场的;

(五)有违纪行为后不接受监考教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的;

(六)私自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七)其它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考试作弊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开考后,仍随身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考试过程中,在考生座位附近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文字、公式的;

(三)交换试卷、互对试卷、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的;

(四)利用纸条等传递、接受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五)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六)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2份以上(含2份)试卷答案雷同的;

(七)开卷考试互借考试笔记、书及各种考试相关材料的;

(八)参与团伙作弊的;

(九)考试作弊被发现后,销毁证据,辱骂、威胁相关教师的;

(十)其它作弊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的;

(三)组织作弊;

(四)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器材作弊的;

(五)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谋取利益的;

(六)考前窃取试题或相关内容;接受被窃的试题内容而不及时报告的;

(七)曾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再次考试作弊的;

(八)其他严重作弊或者严重扰乱考场秩序行为的。

地质与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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